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来源:本网 作者:不详 2014-09-24
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职责

 

1、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2、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对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和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

3、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质询案,并提出报告;

4、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5、对经济法律的执行情况和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和调查,提出报告和建议;

7、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财政经济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3.负责财政经济委员会各项视察、调查、检查活动及会议的服务、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与对口联系单位和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

5.负责财政经济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及立法调研的意见征集工作。

7.负责与本专委会有关的信访接待工作。

8.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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