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联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档案、计划生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2、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质询案、批评和建议;
3、负责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质询案、批评和建议;
4、负责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算草案中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规划、指标和财政拨款等重大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批评和建议;/P>
5、负责审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规章、决定、命令、指示、决议,是否同宪法、法律相抵触;
6、对有关教科文卫方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情况和本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要问题进行调查、检查、视察;
7、承办上级人大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8、督促市政府教科文卫部门开展对已公布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
9 、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文字材料撰写工作。
3.负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各项视察、调查、检查活动及会议的服务、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与对口联系单位和上下级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的联系工作。
5.负责教科文化卫生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方面法律法规及立法调研的意见征集工作。
7.负责与本专委会有关的信访接待工作。
8.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具体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