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2016-07-06

2015年12月25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等3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吕晓华、袁德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惠波,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安全生产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总体稳中向好,市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有氛围,宣传有特色,应急有方案,责任有落实,监管有措施,但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基础建设薄弱、各种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逐项整改,狠抓落实,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这个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子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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