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2015-07-30

2015年6月29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等3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振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峰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黄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也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监管措施不力、安全标准不高、社会共治力度不大等问题。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产品安全薄弱环节还比较多,与党中央、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市上下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措施,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要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法律法规,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针对性、坚持常态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把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政府、部门、社会,特别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

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准出、可追溯制度。要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畜禽标准化养殖和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不断扩大标准化生产经营规模。积极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活动,提升标准化生产质量,打造农产品精品名牌,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

四、健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检测监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制度,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全面落实政府、部门、企业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各类农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于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子慕)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