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作者:秩名 2015-03-02

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

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8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张文政、任万伦、刘爱华、肖夕映,秘书长柳军等31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方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及市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不断优化经济环境,依法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促进了台资企业健康发展。但仍然存在着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台资企业规模不大、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发展不够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社会关注度。进一步深化对台工作认识,强化各级涉台工作部门学习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执法者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增强做好对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送法进企,提高台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抓住海峡两岸经贸交流日益频繁、人员交往不断扩大的机遇,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针对性地制定对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发挥台商协会的平台作用和成功台资企业的示范作用,促进以台引台、以商招商,加快引进规模大、效益好、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企业。要依托我市农业资源大市和台湾现代农业发达的互补优势,大力引进台湾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企业,促进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对台工作联席会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工作合力。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台商合法权益,避免出现重招商、轻维权现象,依法打击损害台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力支持台资企业守法自律,依法经营,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台资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切实维护台企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四、加大服务工作力度。建立联系服务台资企业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台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深入台资企业,倾听台商呼声,及时了解和掌握台资企业动态和存在的困难,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促进台资企业发展壮大。注重对台胞的人文关怀,坚持传统节日走访慰问制度,对台胞在出入境、证照更换、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方便,解除台胞在荆投资兴业的后顾之忧。

请市人民政府和市台办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于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荆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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