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利剑 古城的春天 ——荆州古城保护立法工作侧记

来源:荆州日报 作者:郭仕新 刘力 2017-03-08

“ 赞成52票!通过”

1月5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我市提交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受到与会人员热议,并获高票批准。

3月1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公布。5月1日,该条例将正式施行。

禹划九州,始有荆州。120回的《三国演义》,有82回写到荆州,让古城盛名远播。始建于三国时期的荆州古城墙,被誉为“中国南方不可多得的完璧”。

但“古城不‘古’”,却是许多慕名而来游客的第一感受。

“在这里,少了些关云长横刀立马的义胆云天,难以窥见三国争霸时的峥嵘岁月。古城荆州,在岁月的沉淀中终究淡了点味道。”一位久居外地的老人回荆州后发出叹息。

2015年3月15日,荆州古城的保护与利用迎来重大机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同年7月3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12个设区的市以及自治州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荆州终于圆了“立法梦”,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

古城保护立法更待何时!市人大常委会抢抓机遇,第一部实体法规立法工作由此提上日程。随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了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和长江大学法学院专家组成的起草专班。

巍峨的古城,远观风光旖旎,古意盎然。而在城内却是另一番景象:人口拥挤、建筑密集、交通拥堵……

现实的问题汇集,成为古城保护立法工作亟待破解的难题。如何用好古城 “留白”?如何适当做减法?如何处理好城与人、宜居与宜游、兴旺繁荣与安全平安、当前与长远、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关系?如何从不同视角展示历史文明和发展成就?

立法,对荆州而言是一道全新的课题,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专班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边学习边起草、边调研边起草、边摸索边起草。在激烈争论和反复修改过程中,立法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逐渐有了思路和答案——

“荆州城墙内建筑高度就应该明确具体指标,不宜超过15米;”

“让古城‘宜居宜游’,人口疏散规划就应该明确古城墙内常住人口不超过6万,规划实施的步骤、年限也应该作出具体的规定;”

“古城保护的更多关注点应在合理利用上,如何打好文化牌、做好旅游文章,应该是这部法律该着眼的重点;”

……

专班进行专题调研 ,召开座谈会、论证会20多次,听取收集社会各界意见 120多条。这些数据的背后,展现了古城保护立法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迸发出无尽智慧与力量。

八易其稿的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三通过,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获得批准。

千呼万唤始出来,《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昨日正式与社会公众见面。

该条例共分六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对保护范围、保护对象和法律责任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整部条例遵循统筹规划、整体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不仅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有荆州地方鲜明特色,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古城保护立法是荆州地方立法的一次重要实践,必将成为荆州古城再现荣光的一把金钥匙。”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克梅如是说

春到荆州,万象更新。渐渐“活”起来的古城,呈现出勃勃生机与独特魅力。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必将成为“古城之春”最好的守护者。

(责任编辑: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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