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工作制度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2015-08-31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机关值班工作由分管秘书长负责,由办公室秘书科具体组织实施。

2、秘书科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依次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自行协商与其他人员调班。

二、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必须在值班室值班。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大型活动的值班由办公室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值班的具体工作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有关负责人。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呈报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值班期间如遇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引导其前往信访室。

4、值班期间如收到寄发给主要领导的公文或信函,值班人员应签收或直接转办公室。

五、值班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认真登记值班记录,不得无故缺席或断岗。

2、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3、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责任编辑:子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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