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制度

来源:未知 作者:管理员 2015-08-31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市人大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修订本制度。

收 文 办 理

一、收文办理程序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承办、催办、立卷、归档、清退或销毁等。

二、外来公文由文书科签收,挂号邮件由秘书科签收,收交要当即清点,及时登记送签。根据来文要求,经分管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由文书科按程序送领导逐级阅批。注明各委室签收的公文,经分管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由文书科送各委室负责人阅批后办理;注明某同志亲启的公文,由文书科直接送收件人拆封。急办件(涉密件除外)可先复印交承办部门,边办理边送领导阅批。

三、公文签阅后,负责公文办理的有关委室和人员要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对办理中的公文应当注意督办、查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并将办理情况记录在处理笺上,及时交文书科归档。

四、只需传阅的外来公文,由文书科分送有关领导和委室传阅,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文书科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和延误。

五、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或参加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带回的公文,应在工作结束后的三日之内交档案室统一管理。无特殊情况,公文一般不外借。涉密文件一律不准翻印、摘抄或借出。

六、公文办理完毕后,由档案员分类归档,便于查找、利用、清退或销毁。

七、公文清退按有关规定执行,公文的销毁要认真鉴定,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派专人销毁。

发 文 办 理

一、公文种类:

市人大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公告。适用于公布地方性法规、选举、任免、代表资格审查等法定事项。

(二)决议。适用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审议、批准或者讨论通过的重要事项。

(三)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的决策和安排,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条例、规定、实施办法、规则。适用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地方性法规。

(五)议案。适用于有关机构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审议事项。

(六)审议意见。适用于对议案、工作报告或者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等。

(七)建议、批评、意见。适用于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评价和建设性看法,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事项。

(八)通报。适用于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工作情况等。

(九)报告。适用于工作调研、专题调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一)批复。适用于答复请示事项。

(十二)通知。适用于传达指示,转发公文,传达需要办理、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等。

(十三)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等。

(十四)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内容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格式:

市人大机关公文格式包括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版头包括密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部分;主体包括公文的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等部分;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成文日期等部分。

三、处理程序:

发文办理实行拟稿人全程负责制。

(一)拟稿。根据各委室的工作职责和公文(包括传真)内容确定草拟文稿的委室和人员。起草公文用统一制发的文稿纸和钢笔、签字笔书写,并写明文件名称、密级、紧急程度、发送范围、印数等。拟稿、校对、核稿、审签人员均要在签发笺上签署姓名和时间。

(二)审核。以市人常委会党组、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拟稿人将所拟文稿送委室负责人审签后,交分管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审核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公文文稿送常委会领导审签之前,拟稿人及拟稿委室负责人等应当认真细致地逐级校对审核,文责自负。

(三)签发。以常委会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常委会主任签发;以常委会党组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常委会党组书记签发;以主任会议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常委会主任签发;以常委会机关党委名义发出的公文,由机关党委书记签发;以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公文,由秘书长签发;以专工委、研究室、信访室名义发出的公文,由各委室负责人签发。

常委会正、副主任,正副秘书长参加的工作、活动,以及由委室负责承办的对外交流活动需要发出的公文,应以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文;确需以其他委室名义发文的,应报秘书长签发。

(四)登记、印制。公文审签后,由拟稿人先到文书科对文稿进行编号、登记,再送文印室印制。

(五)分发。印制完毕,拟稿人对公文进行检查后分发;需寄发的公文,由拟稿人填写地址、收件人后分装,交秘书科登记并寄出;需要急办或单独办理的公文,按领导签署的意见,由相关人员送达并负责催办。办理后将有关资料交文书科归档。

(六)归档。公文底稿和正稿一式4份交文书科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文稿。对于没有存档价值的公文,年终清理时,要认真鉴别,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责任编辑:子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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