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2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军平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肖力博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李军华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李荆州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谢本宏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欧阳庆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廖崇霞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免 去:
刘军平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肖力博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军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曾凡玉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为尧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