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2016-08-30

2016年6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等3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曹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编办主任熊善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工作体制,清理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方式,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这项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荆州发展的现实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不断增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上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培育和打造荆州优质、高效、廉洁的投资环境,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举措来落实,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将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增强改革的精准度和整体的协同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质效

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做到同标准审核、无差别审核。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推进联审联办、全程代办。加大对企业减税降费力度,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切实降低准入门槛。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各部门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

三、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权责边界,防止推诿扯皮和行政不作为。对取消、下放、调整等事项制定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加强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点领域的监管,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协同监管。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继续加大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的力度

严厉整治“红顶中介”,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彻底解决“明脱暗不脱”等问题。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调整和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机构清单。加强中介服务市场培育,加快中介超市建设,促进中介服务有序发展和规范管理。

五、加快推进荆州开发区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除法律禁止委托下放的以外,尽快将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开发区,并加强对开发区审批业务的指导。积极争取省级层面支持,着力推进荆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使荆州开发区真正做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实现委托执法向授权执法的转变。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责任编辑:子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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