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之三:共同富裕的领路人

来源:荆州日报 作者:郭仕新 张涛 李彪 2016-08-25

——记石首市人大代表、石首市天字号农产品产销合作联社理事长徐清华

正是瓜果上市的时节,石首市大垸镇新沟村,天字号瓜蔬基地的瓜蔬供不应求。

新沟村是一个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的乡村,这里的村民有种植瓜菜的习惯。单家独户的种植,抵御市场、自然风险能力较低,遇到自然灾害更是入不敷出,当地村民经济条件较差。

如何才能让村民尽快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这让身为石首市人大代表的徐清华寝食难安。

2011年10月,徐清华抢抓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在当地政府引导下,通过土地流转,创建天字号瓜蔬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带领村民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社员出资入股,或用责任田使用权折资入股,折资和出资股份平等参与合作社年终股份分红,激发了广大群众加入合作社的热情。

徐清华是个有心人,善于动脑经,很有经营头脑。他深知产品质量的重要,在合作社成立之初,就打破行业、地域的界限,整合资源,联合荆州农科院、石首市农业局等部门加大对农户的技术培训,采用大棚“瓜—瓜—菜”模式,开展蔬菜西(甜)瓜种植。

按照“统一育苗供种、统一标准种植、统一棚间管理、统一贴牌销售”的模式,合作社在农科院专家的悉心指导下,种植的瓜蔬作物大获丰收,质量好、产量高,市场反响好,亩平收入达到2万元左右,最高的达到2.5万元,社员人平年增加收入3万元以上,村民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高涨。该合作社生产的瓜蔬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检验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被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注册的“徐锋”牌瓜蔬已被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

合作社还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亲手栽西瓜、亲手摘西瓜”及“天字号西瓜节”等活动,全面推介、展示合作社产品,提高知名度,开设瓜蔬直销店,平衡该市蔬菜价格。由于产品质量有保证,省内13家大型超市纷纷与之签订合作协议,产品供不应求。

目前,合作社大棚面积达到近千亩,社员达到120户。在天字号的带动下,大垸镇发展瓜蔬面积5000亩,其中塑料大棚500亩。

新沟村1组村民黎伯祥的时间,大部分都泡在自己的大棚里。过去他家种30亩水、旱田,每天起草贪黑,一年的收入也就5万元左右。自从加入合作社,利用3亩地建起了10个大棚(实际种植面积2400平方米),发展“瓜—瓜—菜”,收益相当可观。

7月18日上午,记者在新沟村见到了穿着拖鞋、在大棚里忙碌的黎伯祥。说起大棚种植,他喜形于色。“现在种3亩地,劳动强度减轻了不少,还不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好管理、不愁销路。一年就有10万元左右收入,比过去种30亩地强多了”。上半年,3亩大棚里的西瓜已经卖了6万元。“多亏了天字号合作社”。

身为人大代表,徐清华经常走访选区选民,为他们排忧解难。2013年,黄金湾村农民合作社冬瓜滞销,他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帮助该合作社把冬瓜全部销往公安县某糖厂,一举挽回了瓜农的经济损失。近年来,他积极助力精准扶贫,在石首市重点贫困村——大垸镇古长堤村流转土地100亩发展设施农业,将全部净利润无条件分配给贫困村贫困户,促进当地贫困户增产增收。

(责任编辑:子慕)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