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和省市媒体采访荆州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07-09

荆州市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引起央媒和省市媒体关注。7月3日,法制日报湖北记者站站长胡新桥、湖北日报荆州记者站站长罗序文等以及本市媒体,釆访了荆州市开展地方立法的同时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做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向记者介绍,自2016年1月1日荆州市正式获得立法权以来,已制定并施行《荆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其中2部实体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有的突出问题得到遏制,刚性指标得到遵守,地方性法规在古城保护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让地方性法规真正落实落地,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与长江大学等有关单位开展的立法后评估、组织的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征文、推进“三入”论坛的调研论证中,深感地方性法规实施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地方性法规难以进入行政执法领域,在司法适用中微乎其微,也没有做到广泛的普及宣传。这些问题不仅在本市,在全国都具有普遍性、长期性、习惯性。因此,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努力高质量立法、立高质量法的同时,着力推进地方性法规落实落地,真正让其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首先,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作为市委的改革项目、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申报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项目。第二,将推动“三入”工作纳入法治荆州建设和“七五”普法规划,专门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推进“三入”工作计划,在每部新法施行同时,分别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第三,市人大常委会已分别组织对施行的两部实体法进行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荆州古城保护条例》的报告。第四,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推进地方性法规“三入”的决议。第五,在市城管局、市普法办及荆州区委法建办、区法院等单位举办推进“三入”试点。这些单位都出台了实施意见或暂行办法。第六,征集地方性法规行政执法、司法适用的案例。第七,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市法学会立法研究会、与长江大学共建的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分别更名为“立法与实施顾问组”、“立法与实施研究会”、“立法与实施研究会”、“立法与实施研究中心”。

采访活动中,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长江大学法学院和荆州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普法办、市公安交管局及荆州区法建办、区法院、区城管局分别向采访组介绍了地方性法规在本部门贯彻实施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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