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带队对《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06-29

6月2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吴朝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柳军及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杨智一行深入市和荆州区创文指挥部、河套社区、长江大学、市疾控中心、荆州区残联、沙市区洪垸小学、滨湖社区等部分单位、学校、社区,详细了解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并调研督办了中心城区的创文工作。

在市疾控中心召开的座谈会上,杨智指出,条例是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尚方宝剑”,要坚定不移贯彻实施,确保宝剑出鞘,发挥法治实效。他要求,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联合社会各界,加强条例的宣传、执行和实施监督,推动地方性法规真正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将条例的有关要求变成相关部门的自觉行动和全体市民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

杨智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全市干部群众的文明素质,要充分发挥条例的作用,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贯彻、细胞工程建设、第三方测评和模拟检查,巩固创卫成果,协调推进五城同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要抓好宣传发动,打造标杆样板,强化督导督查,严格考核问责,突出为民创建;要紧盯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奋战六个月,确保下半年创文测评闯过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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