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4号)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2016-10-08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对15件与上位法规定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8件超过适用期限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荆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解决荆沙市城区社会治安问题的议案》的决议(1996年6月13日荆沙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做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决议(1997年3月28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荆州市中心城区建立和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决议(1997年5月29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草案)》的决定(1997年7月31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5.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决议(1998年3月26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6.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决议(1999年3月25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7.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2002年4月26日,荆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8.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治理经济环境力度推动工业兴市战略实施的决议(2003年4月29日荆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9.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决议(2003年4月29日荆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0.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表决办法(试行)(2003年8月29日荆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1.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大旅游开发力度促进经济发展的决议(2006年4月28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2.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荆州市市直非税收入监管的决议(2006年12月29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市级预算超收(支)调整比例的决定(2008年8月26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沪汉蓉高速铁路荆州站片区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2009年7月28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5.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城同创”工作的决议(2011年10月31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荆州市生态农业市建设规划》的决定(1999年9月29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市人民政府贷款建设荆沙大道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决议(2000年4月8日荆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纺织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2007年6月27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4.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贷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决议(2009年4月29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5.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北(深圳)荆州电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2009年7月28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6.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沙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2009年7月28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7.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情况的报告》的决议(2010年8月27日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8.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开发区农民还迁房建设回购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2014年8月29日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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