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2016-04-10

(2016年第1号)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月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子慕)

加入收藏